当前位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 > 经贸研究  
 
兵团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不断推进
日期: 2008-01-31

  根据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307号令的有关规定,原国家经贸委核准了兵团5家企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资格,分别是兵团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农一师阿拉尔农垦茶畜日杂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农七师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新疆石河子新大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农九师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2005 4月,兵团商务局市场建设处与兵团发改委环境资源综合利用处就兵团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进行了正式交接。

2005-2007年,兵团5家企业共回收报废汽车12890余辆,其中,符合国家补贴范围的报废汽车895辆,获国家补贴资金358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2254万元。

一、三年来我局所作的主要工作:

  1、理顺业务关系,摸清企业情况。2005年我局正式接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后,即与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和自治区贸易行办进行了工作联系,逐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同时对全兵团5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了解了企业的基本情况,享受国家政策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奠定了基础。

2、认真做好兵团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总结发放和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2005年第3号公告、2006年第5号公告要求,及时安排布置,指导各师、企业上报2005年、2006年和2007年兵团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及补贴资金的申请工作,严格审核上报材料,与兵团财务局联合向商务部、财政部申请上报补贴资金的请示文件,并按照财政部下达的数量和补贴金额,及时向各师发放补贴资金。在兵师两级商务和财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兵团较好的完成了2005-2007年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3、做好行业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几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307号令,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帮助企业作好服务协调工作。2006年,我局接到农七、九师商务局报告,反映自治区塔城地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违规在额敏、乌苏、沙湾设立3家报废汽车回收分支机构,严重影响了兵团七师、九师两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一事,我局与自治区贸易行办行业管理处及时进行了紧急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并就今后设立报废汽车回收分支机构一事达成协议,由兵地双方管理部门先协商达成一致后,再按照发展规划进行审批。

4、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管理政策制定工作。为了共同维护好自治区和兵团的报废汽车拆解市场秩序,20077月,我局与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工商局、公安厅、交通厅等五部门联合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贸行管[2007]104号),经过努力,在文件明确规定了兵团商务局对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设立回收网点和分支机构的审批权。20079月,接到商务部征求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的文件后,我局结合兵团实际,就“确定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资格审批权”,以及“降低对边远省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条件”等四条重要条款,提出了维护兵团利益的修改意见,并及时上报商务部。通过参与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的制定,为兵团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兵团现有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普遍缺乏流动资金,开拓市场的能力受到限制,加之目前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比较混乱,部分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个人采取各种方法非法收购报废汽车,造成市场无序竞争,影响了有资质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2、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兵团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部分地区的车管所不认可兵团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同时,地方上不通过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批准而自行设立的分支机构还没有被取缔,都严重的影响了兵团报废汽车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根据财政部、商务部2007年第16号公告要求,及时安排布置、指导帮助各师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做好2008年兵团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申请及发放工作。

2、国家即将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报废汽车行业将面临重新洗牌,指导帮助兵团现有5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做好重新进行资质认定的相关工作,应对国家新政策的出台。

3、按照国务院307号令,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对企业加强业务指导,继续加强与自治区贸易行办的协调沟通,及时为企业作好服务工作。

4、按照我局与自治区贸易管理办公室、工商局、公安厅、交通厅、五家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贸行管[2007]104号)文件精神,联合自治区贸易行办、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全疆报废汽车市场进行联合检查,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编辑: 兵团商务局政策法规信息处
出处: 兵团商务局市场建设处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郑重声明
 
 
主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
建议使用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2006-2008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