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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务省八面颁布新的外国研修生管理条例
日期: 2008-04-14


  17日,日本法务省颁布了新的外国研修生管理条例-“关于研修生及技能实习生入国 在留资格管理指针”,即1999年旧版的修改版。新指针强化了针对违规操作企业的惩罚力度。比如接收企业为了防止研修生出走,禁止研修生外出;雇用黑工;经研修生“同意”,代管护照、存折等违规做法一旦被查出,均被停止接收研修生资格三年。
  另外,新指针还对派遣企业做出了具体规定。比如派遣企业收取高额保证金,接收企业应停止双方合作等。

 
编辑: 兵团商务局政策法规信息处
出处: 驻日本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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