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5日,中国商务部与阿联酋劳动部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双边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一致认为,《备忘录》的签署和顺利实施对规范和促进两国劳务合作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