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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产业对我柠檬酸及柠檬酸盐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
日期: 2008-04-25


  2008年4月14日,美3家企业代表其国内产业向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就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该产品包括柠檬酸、柠檬酸钠、柠檬酸钾和柠檬酸钙,在美国海关税则号中列在2918.14.0000,2918.15.0000和2918.15.5000项下。美商务部将于20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请有关出口企业与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应诉事宜,电话:010-85692788,传真:010-85692789。

 
编辑: 兵团商务局政策法规信息处
出处: 商务部公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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